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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家:重农的新逻辑(2007-02-08)
作 者:      发布时间: 2007-02-08 08:41:32

  2007年中央“一号文件”的内容仍然是“三农”问题。这已经是中央连续第四年就“三农”问题下发一号文件,“三农”工作“重中之重”的地位不断得到加强和深化。   
  重视农业怎样强调都不为过。农业作为我国的基础产业,其首先要保证十几亿人口的吃饭问题。就像美国农业部长迈克·约翰接受记者采访时所说,“如果你要吃饭,农业就很重要”。看似玩笑,实则有理。无论中外,农业的食物保障功能永远排在第一位。同时,有专家提出,农业还承载着原材料供给和就业增收功能,这些功能都必须得到强化。而农业的生态保护功能、观光休闲功能、文化传承功能,也需要得到彰显。功能决定地位。 
  从农业的功能出发,重视农业既是适应农业发展潮流和规律的需要,也是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的需要。这是我们对农业本身认识的深化,也是当前重农的一般逻辑。
  而农业的诸多功能得以实现,还得靠人,也就是靠广大的农民。农民是推动农业转型和进步的首要力量。而现实是,尽管农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仍然很高,但留在农村从事农业生产的人口出现结构分化,大多数青壮年劳动力进城务工,已成为名副其实的产业工人。
  正是这变化着的事实,引出我们两个思考:其一,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展现代农业?其二,是不是需要让农民从城市再回流农村?
  应该说,现代农业需要现代要素的投入,比如科学技术的投入。因此,这的确需要有一批具备一定素质的新型农民来掌握并付诸实施。政府培训投入必不可少,也是重农的实际举措。同时,可以通过现代农业发展前景的吸引和政策的引导,使外出务工农民在计算比较效益中选择流向,回流是自愿的。理性决策最重要。一般来说,有选择总是好事,有效益的回流也并非坏事,是值得鼓励和尊重的。
  重视农业首先要尊重农民。重视农民需要从关注农民的诉求开始。耕作传统农业,尤其是种植业,生产口粮是基本动因,“粮食自家产而不需要买”,但是,几十年来,正是这种思想的传承,导致农民走不出农村,收入来源单一而无法致富。而收入增长、发家致富是农民的朴素愿望。好在经济转型给了农民一条新路,大量富余劳动力从简单的种植业生产中解放出来,从事其他劳动,增收渠道增多,收入结构发生变化,而且目前来自非农产业收入比重已超过50%。这个变化可喜,因为在解放生产力的同时获得具体的回报:农民看到了增收致富的希望。  
  我们常说,要想富裕农民必须减少农民。而减少农民应该是减少直接从事简单农业生产的农民,而不一定是减少户籍意义上的农民。进城务工是一种减少的方式,而立足农村从事农产品加工业、流通业,乃至成立专业合作组织,从事经纪人和组织生产的工作,提高农民市场意识和谈判能力,也是一种减少农民的方式,而且这是市场能人做的事,是我们需要鼓励的。而有着商品化、产业化等特征的现代农业的发展就需要这样的能人来组织。这样的能人有来自本土直接转型的农民,也有来自城市闯荡多年而回乡创业的“产业工人”。多样化的转型为农民增收和发展创造了机会。   机会的获得,还是制度安排的结果。也就是说,无论留乡务农还是外出务工抑或回乡创业,农民拥有自由选择的权利,而且法律赋予农民长期而稳定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充分做到“进可攻、退可守”,这是很可贵的,也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同时,政府通过一系列的政策措施保证其权利不受侵犯。这与过去“重农”政策形成鲜明对比。按照历史学教授秦晖的研究,历朝历代走不出“越重农农民越苦”的怪圈,其关键就在于将绝大多数农民束缚在小块土地上从事简单的粮食生产,而不允许“弃农经商”,乃至“驱农归田”——用现代语言诠释就是禁止农民从事其他行业的工作以获得新的发展机会。这是典型的重“农”而不重“民”。 
  而现在,农民可以自由选择,种植获得优惠和扶持,创业受到鼓励,首创精神受到尊重,重“农”先重“民”的思想得到体现,政府给政策,搭戏台,只引导不强迫,“你发财我发展”,“你发展我进步”……,实现农民富裕,农村和谐,最终形成城乡一体化的格局。这正是新时期重农政策的深层逻辑。
  当然,循着这一逻辑来重视“三农”问题,还有许多工作要做,核心是政策和法律要适应变化的形势,确保农民的权利真正得到尊重,比如农民进城就业和子女就学不受歧视,医疗卫生服务得到公平分享,社会保障体系进行有效覆盖,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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