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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玉亮:改革以来农村社会阶层分化的现状分析(2008-04-22)
作 者:      发布时间: 2008-04-22 08:38:20

1978 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后,长期以农为本缺少变化的农民阶层内部开始了前所未有的大分化,农民从原来静态和固定的传统身份向流动的、多元的方向发展着。形成了农业劳动者、农民工人、农民个体工商者、农民私营企业主、农民知识分子、农民企业家、农村管理者等不同的群体。不过,由于我国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之间的差异,决定了我国各地区农民的分化程度有所不同,东部和沿海地区的农民分化远远高于西部和内陆地区。但从总体上讲,农民的内部分化、分层和重组是当代中国农民向现代社会过渡中所显示出的最主要特征。本文参照国外按职业分层的标准,综合我国自从改革开放以来二元社会结构的变动情况,并根据农民对生产资料的所有状况、所从事的职业、所拥有财富的规模及收入水平状况、文化教育程度、在农村中享有的政治权利的差别等要素,把改革以来我国农民分为以下八个具有不同社会地位的阶层。

()农业劳动者阶层

这是一个以承包集体耕地、以农业劳动和农业收入为主的农村劳动者组成的社会群体。这个阶层在目前我国农村社会中是最大的一个人口群体,在农村阶层结构中,农业劳动者所占比例大约为70%。这个阶层整体文化水平较低,占有的生产资料人均规模较小,以分散经营为主,有较大的独立性与自主权,在农村社区等级体系中属于被支配和被领导者。这个阶层承担着重大的社会责任提供农产品商品,承受着深重的社会负担,是现阶段农村中最苦、最累、收入最低、社会地位最低的群体。这一阶层不仅是农村中的主体,也是农村其它阶层的母体,仍处于分化之中。

()农民工阶层

这是一个以在乡村集体企业,城市二、三产业中从事非农业劳动为主的社会群体。他们对集体生产资料具有所有权与使用权,一般还经营部分土地。这个阶层的人数仅次于农业劳动者,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离土离乡的农民,他们在城市的厂矿、机关、商业、服务行业劳动,也有一些流动到经济发达地区的乡镇企业做工。他们多从事体力劳动,不享受城镇居民的各种补贴,不享受国家或企业的各种劳动待遇和社会保障。另一类是离土不离乡的农民,他们在本村的乡镇企业里工作或者在附近城镇的工厂、商店、机关等单位里工作,早出晚归,住在农村的家里。这类民工目前是农民工中的主体。

农民工一方面接受了工业文明的训练、熏陶,掌握了一定的现代生产技能与专业知识; 另一方面,还没有割断同小农经济的脐带,同土地、乡村农业有着密切的联系,兼有工人和农民职业的特点。这是我国农村转型时期的一个特殊现象。

()农雇工阶层

这是受雇于农村私营企业主、个体工商户以提供劳动能力而获得工资收入的农村劳动者组成的社会群体。他们对生产资料没有所有权,但同资本主义制度下的雇佣工人又有本质区别。他们不是除两只手外,自由得一无所有的雇佣劳动者,而是在家中拥有一份属于自己所有的生产资料,但数量不足。他们受雇的主要目的不是为了养家糊口,而是为了增加收入,学点技术,看看外面的世界。他们与农村其他社会群体一样,享有一定的择业自主权,可以相对自由地流动,而且其雇工地位也不是一成不变的。今天的雇工,明天的雇主是常有的事。同农民工相比,在很多方面相似。但他们的社会地位一般比农民工低,职业压力和劳动强度比一般乡镇企业的农民工高,所承受的心理压力也较大。

()知识型职业者阶层

这是一个具有一定专门技能,从事农村教育、科技、文化、医疗卫生等智力型职业的农村劳动者所组成的社会群体。他们绝大部分属于回乡知识青年,在失去跳出农门继续升学机会后,自觉或不自觉地选择了一条有别于一般农民体力劳动但又脱离不了农村和农业户口的道路。他们是农村现代化与农村商品经济发展过程中一支重要的文化技术力量。

()个体工商户和个体劳动者阶层

这是一个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和个体经营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或支配,具有专门的技艺或经营能力,从事某项专业劳动和自主经营小规模工业、建筑业、运输业、商业、饮食业、修理业、服务业等的群体,多为农村中的能工巧匠。他们的经营活动与方式有很大差别。这个阶层成员的思想极其活跃,多为守法经营,凭本事、凭力气赚一点批零差价、地区差价或少许的劳务费,他们对发展农村经济、扩大就业门路、方便人民生活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私营企业主阶层

这是一个生产资料归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由营利性经济组织主要经营者组成的社会群体。他们拥有对企业的人、财、物的支配权、生产经营决策权、指挥权与企业内部的分配权,他们的经济收入较高,但政治地位和社会声望不一定很高。这一阶层内部现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和组合过程,其经济实力、经营范围与社会影响还在不断扩大。

()乡村集体企业管理者阶层

它包括乡、村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会计、主要科室负责人与供销人员。他们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有决策权、指挥权,与企业职工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他们对企业的兴衰、盈亏负责,承担的风险较大,经济收入、政治地位与社会声望都较高。随着乡镇企业进一步改革,这一阶层有逐渐转化为私营企业主的趋向。

()农村社会管理者阶层

全国740150 个行政村里共有村干部400 余万人。他们是农村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的主要组织者,是集体财产所有权的主要代表者,是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在农村基层的具体执行者。他们具有双重身份,既代表国家的整体利益,行使行政职能,又代表农民的局部利益,维护社区权益。他们的地位与收入水平在不同社区之间因集体经济发展水平的差距而有很大差别。他们对社区经济发展、社会进步起着关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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