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论坛|人文社区|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您的位置:首页-关注三农
李瑞红:支持村镇银行财税新政需完善(2010-11-16)
作 者:      发布时间: 2010-11-16 08:12:38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先后出台一系列支农新政,通过定向税收减免和专项补贴加大对农村金融的支持力度,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村,有效调动了村镇银行支农服务积极性,取得了较好的财税杠杆作用,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制约了政策效应发挥。

  (一)机构对财税新政关注度不够。20105月出台的财税[2010]4号令,明确规定村镇银行执行3%营业税率,但部分村镇银行在缴交2010年二季度营业税时仍然执行5%税率,既没有主动与税务部门联系纳税软件的调整事宜,也没有对可以退税的已缴营业税款提出申请,表现出对新政认识不足,执行迟滞。

  (二)信贷管理水平还不适应财税新要求。一方面受核算系统制约,贷款利息收入分类核算难度较大。目前大部分村镇银行是使用其控股银行的核算系统,受技术功能不完善的影响,部分财务核算还需依靠手工完成。对于一个员工较少的“草根银行”来说,面对不断发展的信贷规模,依靠其自身实力难以达到利息收入分类核算,与之相关的财税优惠也就难以实现;另一方面受管理水平影响,贷款五级分类工作质量需提高。五级分类真实性将直接影响专项准备的计提和税前扣除政策的有效落实。

  (三)新政适用范围小削弱导向作用。按新政规定,只有单笔且该户贷款余额总额在5万元以下的小额农户贷款才适用减免税政策。但从村镇银行发放农户贷款结构来看,其5万以下占贷款总额较少,而520万占贷款总额的较大,优惠政策效应不明显。

  (四)新政期限与村镇银行发展不匹配。近两年财税新政中除定向补贴是专门针对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外,其它都是普惠政策,而普惠政策缺乏针对性,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效应发挥。如涉农及中小企业贷款专项准备税前抵扣政策自200811日起执行3年,这对于我国2007年才陆续起步的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来说实际意义并不大。如部分村镇银行成立至今不到两年,信贷业务正处于稳步发展时期,很多贷款属新发放贷款,而且投放的特色农业贷款周期较长,在新政执行期内形成不良的概率较小,优惠政策形同虚设。

  (五)执行细则有待进一步完善。首先,定向费用补贴纳入收入核算会削弱政策效应。根据定向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补贴资金纳入金融机构收入核算,也就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导致优惠政策未能足额落实,政策效应被打折扣;其次,纳税申报证据不明确增加协调难度。如财税[2009]99号令没有对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的贷款余额证明文件进行政策界定,在实际执行中易引发分歧,甚至影响政策效应发挥;第三,审批时间冗长资金到位迟缓。如财金[2009]31号令只规定补贴申请时间,没有提出审批、拨付时间要求,使工作效率大打折扣。

  对此,建议:

  (一)增强执行适应性。村镇银行作为政策优惠直接受益者,要高度重视国家财税政策的导向、扶持作用,密切关注政策变化,第一时间把握政策要求,适时调整有关事项的核算流程和管理方式,确保能足额享受到国家给予的政策优惠,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成立起步阶段的财务困难,增加经营实力和银行竞争力。

  (二)强化政策针对性。村镇银行作为新兴的农村金融机构,面临着成立初期底子薄,服务“三农”成本高等诸多困难,国家要根据发展阶段的不同特点给予必要的帮扶政策。如支持村镇银行改革完善业务核算系统,切实提高信息风险防控能力方面,可以采取软件开发费税前抵扣、减免或定向费用补贴的方式,引导、帮助村镇银行尽快解决发展瓶颈问题。

  (三)加大财税优惠力度。建议适当加大涉农新型小型金融机构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村镇银行若能参照农信社改革时期的优惠政策,给予45年的减免政策,必将有力促进其加快建设步伐。同时,建议适当延长准备金税前扣除政策至2013年,使其更贴近村镇银行的发展进度,切实提高优惠政策的实效性。

  (四)规范补贴资金使用。建议将财政定向补贴资金定性为专门用于核销挂账亏损或增加拨备的中小金融企业专项发展基金,实行收入免税、专户管理、使用报批、财政监督的管理模式,真正实现国家财政补贴资金帮助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增强服务“三农”实力的目标。

  (五)提高政策执行质量。一方面,财税征缴管理各方要站在宏观经济大局高度,充分认识财税政策的导向作用,建立沟通互动协商机制,以服务“三农”为目标,及时妥善解决政策执行中的困难与问题,为发展农村金融事业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另一方面,提高政策优惠到位力度,缩短审批流转时间,使财政补贴及时到位,切实发挥资金效益。

 

 

                                               作者单位:人民银行阳泉市中心支行

 

 

 

转载务经授权并请刊出本网站名
您是第 访客    - - 招聘信息 - -  投稿热线 - -  意见反馈 - -  联系我们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版权所有,请勿侵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732 联系电话:85195663

农村发展研究所网络室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