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网首页|论坛|人文社区|客户端|官方微博|报刊投稿|邮箱 中国社会科学网
您的位置:首页-媒体聚焦
青年报:救助高中贫困生的意义不可小视(2006-01-10)
作 者:      发布时间: 2006-01-10 10:00:50

    北京市教委和财政局日前共同修订了《北京市普通高中人民助学金制度》,决定自今年9月开始,对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高中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等享受社会优抚待遇家庭的学生,每月发放100元或60元的助学金,并全部或部分减免学费和住宿费。(《新京报》1011)众所周知,高中教育处于义务教育与大学教育的中间阶段,既不属于法定的义务教育,也不属于国家大力扶持的高等教育,高中生既无法免交学杂费,又没能享受到各项助学优惠政策。虽然高中收费比大学较低,但对一些困难家庭而言,供孩子上高中仍然是一项无力承受的负担,不光是在贫困农村地区,即使在北京这样的大都市里,也有一些高中生因为负担不起学费和生活费而中途辍学。

    北京市决定给符合相关条件的贫困高中生每月发放60100元的助学金,钱虽然不算多,但对于贫困生而言无异于雪中送炭。高中助学金制度值得借鉴和推广。

    当然,推广高中助学金制度,应当因地制宜,不宜搞一刀切。在一些经济较发达、政府财力充裕的地区,可以逐步推行12年义务教育,将高中教育纳入义务教育的范围,让每一名高中生都不因家庭困难而失学;在一些经济不是很发达、政府财力有限的地区,可以设立高中助学金制度,政府每年力所能及地拿出一些钱,救助家庭贫困的高中生。而对于国家来说,目前针对大学生的助学优惠政策,也可以考虑适当面向急需救助的高中贫困生,让那些因家庭困难而上不起学的高中生,也能享受到来自国家、社会的关爱和救助。

    令人高兴的是,除北京市之外,还有一些省市将救助目光转向了高中贫困生。辽宁省政府宣布,将对全省困难家庭高中生实施免费义务教育,免收他们的学杂费、课本费和校内服务性收费,免费补助资金将由省、市、县三级政府筹措。辽宁省政府提出的口号是:关心未成年人上完中小学,比关心贫困大学生更为重要。

    辽宁省政府提出的口号,笔者深以为然。高中教育处于义务教育与大学教育的中间阶段,是联系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纽带,其桥梁作用非常重要。救助高中贫困生、大力发展高中教育,不仅有利于提高高校生源的整体质量,而且对于提高全民素质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的学生毕竟还是少数,提高全民文化素质主要还是依赖于高中教育(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等),如果大量贫困生连高中都上不了,势必会影响广大农村地区人口素质的提高。因此,采取各种措施救助高中贫困生,其意义绝不低于救助贫困大学生。(叶玮华)

转载务经授权并请刊出本网站名
您是第 访客    - - 招聘信息 - -  投稿热线 - -  意见反馈 - -  联系我们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版权所有,请勿侵权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5号 邮政编码:100732 联系电话:85195663

农村发展研究所网络室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