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申保珍)受国务院委托,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
刘家义说,通过对2006年16个省(区)中央支农专项资金的审计调查,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已成为基层政府解决“三农”问题的重要资金来源,有力地促进了新农村建设。但同时也存在着以下问题:一是资金总体尚未有效统筹和整合。目前,从中央到省、市、县,都有20个左右的部门参与资金分配和管理,每个部门负责分配数量不等的专项资金,导致多头管理,多渠道分配,项目点多面广、资金比较分散,相当一部分存在交叉重复。50个县收到的按项目管理的23.8亿元支农专项资金,分散投向了4.5万个实施项目。这种状况使得地方很难根据实际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二是项目管理和资金分配层次多、链条长,影响项目执行进度。目前,中央支农专项资金分配大多采取层层上报项目,再由中央、省有关部门选择确定并直接分配到具体项目的工作机制,导致申报时间长、资金拨付迟缓。50个县申报的4万多个项目中,从项目申报到批复历时6个月以上的占39%,从项目批复到资金到位历时6个月以上的占32%。50个县的中央支农专项资金,有45%是第四季度收到的,还有4.5亿元当年未收到。上述问题导致项目执行进度滞后,50个县有43%的支农项目未能在当年组织实施。三是一些地方仍存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问题。抽查的50个县2006年挤占挪用1.25亿元,主要用于平衡预算、弥补行政经费等。
在土地出让方面,部分城市违规以协议方式出让经营性用地130宗计
对整改审计调查发现的问题,刘家义说,有关部门已收回欠征和被挪用、出借、返还的土地出让金68.27亿元,收回欠收、被挪用的征地补偿资金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2.93亿元。相关地方政府和部门正在建立、完善有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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