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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2007-06-29)
作 者:      发布时间: 2007-06-29 07:54:06

    626,国务院召开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在全国建立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全社会高度关注的一件大事,是广大农村群众殷切期盼的一件好事,是党和政府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所办的一件实事。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这项制度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这项工作的目标原则和关键环节,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切实把这项利民惠民的德政办好办实。

    
回良玉指出,建立农村低保制度是统筹城乡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大制度建设;是逐步消除贫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是加强三农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大惠农政策。建立农村低保制度,将农村困难群众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有利于解除农村贫困群众的衣食之忧,改善他们的生存条件;有利于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保持农村和谐稳定。这是继全面取消农业税等重大惠农政策之后的又一项具有历史性意义的重大决策。

    
回良玉强调,要准确把握中央关于建立农村低保制度的目标和任务,逐步将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全部纳入保障范围,稳定解决全国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今年的工作任务是,在全国农村全面建立低保制度,并确保在年内将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到户。为此,必须把握好三项原则:一是要明确政府责任,实行属地管理。农村低保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各地要根据中央的决策部署和原则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方案、低保标准和管理办法,具体确定对象范围,不断加大对农村低保工作的投入。中央财政对财政困难地方给予适当补助。二是要立足农村实际,科学设计方案。要根据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特点,采取符合农村实际的办法,真正把需要救助的困难群众纳入保障范围。三是要统筹政策安排,搞好衔接配套。要继续推进扶贫开发,引导农民群众通过自身的辛勤劳动,依靠发展生产解决生活问题,改变农村的落后面貌。同时,继续保持农村现行救助和奖励扶助政策的基本稳定。

    
回良玉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确保农村低保制度顺利推进。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地方各级政府要把农村低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加强督促检查。二要密切协作配合。地方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三要夯实工作基础。要加强农村低保管理的基础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要为基层做好农村低保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要着力规范政策操作,从严监管低保资金。四要注重宣传引导。要积极引导群众正确理解农村低保制度的功能,帮助广大农村群众了解保障对象范围、保障标准、申请审批程序等情况,引导他们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主动协助政府共同做好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有关负责同志以及民政、财政部门负责人,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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