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报】“省管县”的历史与现实(2007-06-15)
作 者: 彭兴庭 发布时间: 2007-06-15 07:51:12
所谓“省管县”,是指省直接把转移支付、资金调度等经济权限“下放”到县。“扩权强县”在很多地区被证明是发展县域经济、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种路径。2002年来,先后有安徽、湖北等省在财政体制等方面试行“省管县”,到目前为止,全国已经有18个省试点“省管县”。(《中国经济周刊》6月11日)
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域强则国家富。县域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经济,没有“县域”的现代化,就不可能有全国的现代化。就拿珠三角和长三角来说吧,作为带动中国经济发展的引擎,如果没有“顺德”,没有“昆山”,没有“江阴”等县域经济的涌动,仅靠几个大城市的发展,是不可能诞生神话的。如果说“市领导县”是上世纪80年代全国各地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主流,那么,“强县扩权”则是上世纪90年代以来适应地方经济发展的一种行政体制改革趋势。
“市管县”在全国的兴起,始于1983年。当时,“市管县”一度被誉为“重大制度创新”,可是,不过20年时间,“市管县”的颓势就已显现出来。当代中国行政体制上的巨变,也曾反复出现在中国古代史中。秦灭六国,以郡辖县,地方行政为二级制,汉武帝年间,为方便管辖,在郡之上设“刺史部”(也称州),形成三级建制,直至隋统一天下,废郡,地方行政回到二级建制。可是,唐末,节度使的崛起又形成了“道-州-县”三级行政体制。从“二级制——三级制——二级制……”,中国历史上的这种循环深刻反映出了地方行政分层决策中的矛盾与困局。
一般来说,行政层次越少,效率越高,越能节约资源。然而,二级制往往令统治者感到“鞭长莫及”,三级制却又显得“政令不畅”。这种顾此失彼、鱼与熊掌难以兼得情境,是否会出现在当代中国的行政层级变革中呢?正如首都师范大学教授魏光奇所指出的,今天的“省管县”,要跳出地方行政分层的这种历史周期率,不仅仅取决于通讯技术的发展和行政体制的全面革新,更取决于党的执政能力。事实上,历史的经验表明,在一个政治清明,社会稳定,经济相对繁荣,政治相对民主与法治的国家,行政层级往往越少,行政效率越高。要减少行政层级,首先就应该有一个廉洁、高效的政府。
尽管“市管县”很容易造成“市卡县”、“市刮县”等弊端,但废除“市管县”也是有条件的。为了打破城乡壁垒,促进城乡经济的发展,当初,“市管县”体制改革的动力其实也来自于现实的需要。现在,市场经济的确立及其内在的效率要求,则使地方行政体制改革的方向发生了逆转。值得注意的是,以浙江、海南取得的一些经验来看,“强县扩权”是市场化达到一定程度,县域经济发展到一定水平时,顺应市场主体内在要求的结果。为了迅速达到“省管县”的目的,粗暴地实施“行政手术”,这在任何时候都是不明智的。
当初,在建立“市管县”的体制改革中,一些地方的跟风行为造成了巨大损失,而现在,在通往“省管县”的改革道路上,也应该审时度势,谨慎、有序地推进。
文章出处:中国保险报
转载务经授权并请刊出本网站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