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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2012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摘要)(2013-03-13)
作 者:      发布时间: 2013-03-13 09:32:42

 

 

  ■6亿人次参加义务植树活动,植树26亿株

  ■造林601万公顷

  ■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增加10.7万公顷

  ■沙化土地治理153.5万公顷

  ■森林抚育824万公顷

  ■种草改良1000万公顷

  ■收回违法违规侵占林地2416.8公顷

  ■8949万农户拿到林权证

  2012年是落实林业“双增”目标,全面实施“十二五”规划和《全国造林绿化规划纲要(20112020年)》的关键之年。各地区、各部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全国造林绿化表彰动员大会精神,紧紧围绕林业“双增”目标,以改善生态和改善民生为核心任务,扎实推进国土绿化,取得显著成效。

  一、全民义务植树深入开展

  各级领导率先垂范。43日,胡锦涛、习近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北京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全国绿化委员会、中共中央直属机关绿化委员会、中央国家机关绿化委员会、首都绿化委员会共同组织开展了以“力行身边增绿,共建绿色家园”为主题的“共和国部长义务植树”活动,202名部级领导同志参加了义务植树,为历年参加人数最多的一次。全国人大、全国政协、中国人民解放军以及地方各级党政军领导在各地植树季节来临之际也都带头参加义务植树。各级领导坚持率先垂范,为适龄公民履行植树义务发挥了示范引领作用。

  社会各界义务植树活动蓬勃开展。中直机关精心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义务植树活动,超额57%完成任务。中央国家机关共有85个部门和单位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有的单位还新开辟了义务植树基地。农垦系统全年共发动垦区干部群众308.9万人参加各类义务植树活动,新建义务植树基地3010余个,总面积6.2万公顷。空军部队出动飞机,义务飞播造林。北京军区在内蒙古商都县举办义务植树暨总结表彰活动,5年来治沙造林3667公顷。兰州军区和总装等单位组织开展了兰州大砂沟、河北怀来义务植树大会战。武警部队出动兵力30万人次、车辆2万台次,义务植树210余万株。共青团全年组织176万青少年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建设青年林37片、493.3公顷,青年示范草场14片、1.8万公顷。妇联组织广大妇女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参与生态工程建设,全年新建“三八绿色工程”义务植树示范基地40个。石油、石化、冶金、煤炭等行业采取参加植树劳动、绿地认养、以资代劳等多种方式,广泛组织企业职工参加义务植树活动,绿化矿区。

  组织发动广泛深入。国务院在京隆重召开全国造林绿化表彰动员大会。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印发《关于做好2012年造林绿化工作的通知》,从“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等八个方面部署造林绿化工作。中央文明办、全国绿化委员会、国家林业局、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联合组织开展“关爱自然、义务植树”志愿服务行动。浙江、江西、河南、广西等省区坚持春节后上班第一天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用植树代替春节团拜。河北、安徽省组织开展“我和小树共成长”、“种养纪念树,见证我成长”等义务植树活动。吉林省等在工程实施区域为有条件的单位建立义务植树基地。新疆自治区通过义务植树开展乡村绿化。北京、福建、江西、广东、广西等地将义务植树尽责形式丰富至十几种,并制定了折算植树35棵的具体标准。黑龙江、安徽、河南、云南、甘肃等地在城市郊区开辟义务植树基地,便于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2012年全国共有6亿人次参加各种形式的义务植树活动,植树26亿株。截至2012年底,全国参加义务植树人数累计达139亿人次,义务植树640亿株。

  二、林业生态工程建设稳步推进

  全年造林601万公顷,其中,林业重点工程造林274万公顷,占45.6%

  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造林51.9万公顷、森林管护面积1.1亿公顷,截至2012年底,累计完成造林1058.9万公顷;退耕还林工程造林58.8万公顷,截至2012年底,共完成造林2422.2万公顷;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造林53.7万公顷,截至2012年底,工程累计造林729.5万公顷;三北及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体系工程造林109.5万公顷,截至2012年底,累计造林4859.6万公顷。

  辽宁、浙江、福建、广西等省区继续深入推进地方造林绿化工程,北京、河北、山西、黑龙江、安徽、广东、四川、宁夏等地新启动了地方造林绿化工程。

  三、部门绿化稳步开展

  截至目前,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面积171.9万公顷,比上年增长10.7万公顷;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1.8平方米,比上年增加0.6平方米。全国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已分别达到39.2%35.3%

  全年新增公路绿化里程15.8万公里。截至2012年底,累计绿化公路220.2万公里,公路绿化率60.9%,其中,国道绿化率91.3%、省道绿化率86.4%、农村公路绿化率57.3%

  全年在铁路沿线栽植乔木481.1万株、灌木1931.6万穴。截至2012年底,已绿化铁路3.9万公里,铁路绿化率78.8%

  全年绿化湖库区4000公顷、江河沿岸5600公里。截至2012年底,累计绿化湖库区11.1万公顷、江河沿岸6.2万公里。

  全年农垦系统新建农田林网4.1万公顷,绿化垦区矿山2541.6公顷、道路6496.6公里、江河沿岸2259.7公里。

  “弘扬生态文明,共建绿色校园”活动深入开展,广大师生的生态文明意识明显增强,全国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绿化率平均达32%

  中直机关新建绿地10万多平方米、改建绿地15万多平方米。截至2012年底,中直机关绿化覆盖率达40%以上。中央国家机关新建绿地15万平方米、改建绿地20万平方米。目前,中央国家机关各单位基本达到首都绿化美化花园式单位标准。

  全年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完成营区造林绿化2.8万公顷,新创建绿色营区120多个。截至2012年底,创建绿色营区累计达1200个。

  截至2012年底,中国石油系统绿化覆盖率达40.5%;中国石化系统一些企业绿化覆盖率达50%左右;中国冶金系统大多数厂区绿化覆盖率达40%,矿区绿化覆盖率达35%以上。

  四、防沙治沙深入推进

  开展了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考核评价工作。通报了“十一五”期间12个省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省级政府防沙治沙目标责任综合考核结果。石漠化综合治理重点县由200个增加到300个,全年完成林业建设任务31.7万公顷。已批准建立38个防沙治沙综合示范区。国际履约重点领域有突破。2012年全国沙化土地综合治理153.5万公顷,截至2012年底累计治理721.6万公顷。

  五、自然保护区建设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不断加强

  新建自然保护区8处,面积11.3万公顷。国务院批准晋升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3处。成功实施了扬子鳄、野马扩大放归自然和野骆驼首次放归自然活动。启动实施《全国极小种群野生植物拯救保护工程规划》。组织开展大熊猫第四次调查,完成了全国首只经过系统野化培训的人工繁育大熊猫“淘淘”的放归自然工作。

  六、湿地保护有效推进

  2012年国务院批准了《全国湿地保护工程“十二五”实施规划》。确认国家重要湿地11处,累计39处。新批国家湿地公园试点85处,新增湿地保护面积约9万公顷,恢复湿地近2万公顷。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湿地资源调查。开展《湿地公约》履约20周年庆祝活动。

  七、草原建设不断发展

  与非工程区相比,草原保护建设工程区草原植被盖度平均提高11个百分点,高度平均提高43.1%。全国已累计承包草原2.7亿公顷,占可利用草原面积的81%。全年完成种草改良1000万公顷,建设草原围栏513.3万公顷,实现草原禁牧面积9333.3万公顷。全国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53.8%,比上年提高了2.8个百分点。

  八、森林经营全面加强

  全年全国完成森林抚育824万公顷。召开了全国森林抚育经营现场会。修订印发了森林抚育作业设计规定和森林抚育检查验收办法,完成了森林抚育规程等5项标准的制修订。筛选确定了15个全国森林经营样板基地。开展了履行《国际森林文书》示范单位建设。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技术和政策培训,培训人员48万人次。组织开展了森林抚育补贴检查验收和资金专项稽查。建立了森林抚育责任追溯制度,明确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

  九、森林、草原保护取得新成绩

  森林、草原有害生物防控成效显著。2012年全国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面积782.5万公顷,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无公害防治率达85%,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主要有害生物危害得到控制。防治草原鼠害720万公顷、草原虫害508万公顷。

  森林、草原防火能力明显提升。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3966起,受害面积1.5万公顷,伤亡21人,同比分别下降28.5%48.8%76.9%,连续4年实现“三下降”,灾害损失为历年最低;发生草原火灾110起,受害草原面积12.7万公顷,草原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33‰。

  森林、草原执法力度不断加大。全年收缴林木164.1万立方米、野生动物101万头(只),收回林地2416.8公顷,挽回经济损失14.5亿元。各类草原违法案件结案率97.8%

  十、造林绿化政策机制不断完善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全国已确权集体林地1.8亿公顷,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的98.6%;发证面积1.72亿公顷,占确权林地的95.5%8949万农户拿到林权证,基本落实了农民家庭承包经营权。农民、企业、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等通过多种方式开展造林绿化,承包经营、农户联营、公司加农户等造林合作组织迅速发展。

  造林绿化政策支持力度明显加强。中央财政林木良种、造林、森林抚育补贴规模继续扩大,安排补贴资金86.48亿元,其中,造林补贴资金为上年度的4.6倍,先期支付补贴资金比例由补贴总额的50%提高到70%;森林抚育补贴资金达56.8亿元,集体林抚育补贴对象由国家级公益林扩大到所有公益林,补贴普惠制进程加快。加大了珍贵树种培育的扶持力度。中央安排专项资金,启动实施全国木材战略储备基地示范建设。碳汇造林试点进一步推进,全年碳汇造林6666.7公顷。国家级公益林全部纳入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范围,中央财政补偿基金规模达109亿元。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试点范围扩大到17个省,中央财政补贴6.8亿元。在20118个重点省(区)实施补助奖励政策的基础上,将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等5省纳入中央财政补助奖励范围,实现了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覆盖所有牧区。各地造林绿化保障措施也继续加强。

  2012年国土绿化虽然取得显著成绩,但是,我国人均森林面积、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还较少,区域、城乡造林绿化发展还不平衡,北方干旱半干旱地区、南方石漠化地区、乡村绿化亟待加强;珍贵木材、木本粮油供需矛盾突出,亟待加大珍贵树种、优质乡土树种、名特优经济林的营造力度,调整优化造林树种结构;乱捕野生动物、滥挖珍贵树木现象屡禁不止,侵占林地、绿地、湿地、草原及破坏森林资源各类案件还常有发生。与此同时,洪涝、干旱、冰冻雨雪等自然灾害频发,森林、草原有害生物和火灾防控形势日趋严峻,国土绿化成果巩固的任务更加艰巨。

  备注:公报中涉及的全国性统计数据,均未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

 

    来源:2013311 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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