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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日报】扶持种粮大户推进规模经营(2013-03-01)
作 者: 陈军 关文健 胡庆松     发布时间: 2013-03-01 09:54:36

 

        安徽省财政厅在充分摸底和调研的基础上,于2008年起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开展了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强化科技服务支撑,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全面提升粮食生产能力”为主要内容的扶持种粮大户活动,通过财政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扶持,一大批规模经营的种粮大户已成为推进农业规模经营的有效载体,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种粮大户建设的基本情况及特点

 

        安徽省是全国13个粮食主产省之一。自2008年至2012年,安徽省财政厅农业综合开发局种粮大户试点项目共扶持经营1000亩以上的种粮大户103个、种植类合作社20家,治理土地面积28.25万亩,投入资金23391.2万元。

 

        安徽省的种粮大户,呈现以下四个显著特征:一是文化素质较高,社会影响较大;二是经营规模较大,土地相对集中;三是户主年富力强,年龄结构合理;四是经营效益较好,具有一定经济实力。

 

        扶持种粮大户的主要做法

 

        一是深入调研、稳步推进。每年组织申报种粮大户项目前,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都对全省种粮大户情况进行深入调查了解,优先扶持代表性好、影响力强、流转规模大且集中连片、流转规范且时间长久的种粮大户。

 

        二是项目引领、激发活力。为了使项目各项措施安排更加切合实际,在项目规划设计之初,农发部门就吸收种粮大户和合作社参与,帮助他们解决农业基础设施难题,为他们创造实行集约化经营的基础条件。

 

        三是整合资金,放大效应。在扶持过程中,注重以农发项目为平台,积极整合其它涉农资金和带动种粮大户自身投入,调动大户扩大经营规模的主动性。

 

        四是完善制度、规范管理。2008年,安徽省制定《农业综合开发支持种粮大户活动实施意见》,2010年又制定《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先建后补”管理试行办法》,通过制定新政策、新办法,为种粮大户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

 

        扶持种粮大户的主要成效

 

        一是农民增收致富得到进一步体现。种粮大户得到扶持,生产条件不断改善,科技水平不断提高,综合实力不断壮大。二是农田基础设施得到进一步加强。通过加大对修路、修建桥涵闸、新打机井、健全排灌渠系等农田基础设施的投入,提高了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和种粮效益,这又促进了种粮大户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维护和投入。三是规模经营得到进一步实现。扶持种粮大户正是推进土地流转进程,让现有的农田向种田能手集中,形成规模经营,实现规模效益,促进粮食生产向集约、高效、现代化方向发展。四是粮食生产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随着我们对种粮大户的扶持,特别是农田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种粮大户敢于把零碎的土地连起来,通过机械化生产和新技术的应用,进一步提高了粮食生产能力。

 

        种粮大户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是投入不足、标准不高。目前,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对种粮大户扶持是按中低产田改造的标准进行治理。建设标准离种粮大户计划发展的设施农业、节水农业、生态农业还有很大距离。

 

        二是效益有限、后劲不足。种粮大户除了需要支付可观的承租费以外,还需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同时还要雇佣劳力,发放工资,而大多数种粮大户还是处在原粮生产与销售的低级产业模式,产业链短,利润空间薄弱,效益有限。

 

        三是融资困难、风险较大。目前农村信贷手续复杂,贷款金额小,农田不能抵押,多数大户享受不到银行贷款,资金成为当前大户发展规模经营、增加投入的重要障碍。

 

        加强种粮大户建设的建议

 

        一是政策倾斜,积极扶持。要按照中央一号文件要求,加大农业投入和补贴力度。种粮大户领办的土地治理项目建设标准最好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实施,集中投入,尤其是路、渠、涵、闸、晒场、仓储等基础设施投资,提高其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实现旱涝保收。

 

        二是资金专设,计划单列。项目区的选定可以以现有种粮大户的承包范围为中心,向外幅射一定面积,以完整的村级行政规划或完整的水系为依据。对资金使用方向和重点应该是由于生产经营规模扩大而带来的制约生产经营的瓶颈问题。同时,产权上落实主体,并以合同形式加以明确,探索创新利益联结机制,促进种粮大户与广大农民共同受益。

 

        三是“先建后补”,完善制度。可适当以单项工程建设补助的形式来对其关键性单项工程建设进行补助。对于适宜自建的小型工程,组织农民或农民理事会,自己开展建设。探索“先建后补”的管理机制,按照“自愿申报、审查审批、规划设计、明确标准、自行实施、达标验收、中介审价、定额报账、一卡通直补”的程序建设与管理。

 

        四是健全机制,推进流转。一方面需大力培育土地流转市场,扶持发展土地流转中介服务组织,降低大户与一家一户家庭承包户的谈判和签约成本,另一方面要创新土地流转模式,创新载体,可积极探索土地流转股份制等新机制,密切种粮大户与流出土地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和信任关系,促进土地规模经营的可持续性发展。

 

    (作者单位:安徽省农业综合开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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