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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专家警告城乡差距鸿沟待补 关键在保障地权(2012-11-02)
作 者: 王羚     发布时间: 2012-11-02 10:41:02

        农村发展十年飞跃 城乡差距鸿沟待补

 

  1021日,正遇上降温,北风嗖嗖地冷。黑龙江省尚志市苇河镇农民郑彦亮坐在自家温暖的炕头,正在算一笔账。

 

  前天,田里的水稻才刚刚收完打完。今年收成一般,老郑夫妻二人,十多亩地,水稻打了一万多斤。扣除种子、化肥等投入,一亩地净赚不到1000元。但加上政府给的每亩七八十元的补贴,再加上种木耳和其他农作物的收入,这一年下来,家庭收入有两万多元了。

 

  “这几年比前几年是强多了,咱不用给国家交钱,国家还给咱补贴。农村就是这样,你只要手不懒,一年辛苦下来,还是能落点积蓄。”郑彦亮说。

 

  少取 多予 放活

 

  郑彦亮所说的这几年指的是2006年以来。根据中央政府之前确定的“少取多予放活”的农村政策,从这一年开始,中国农村逐渐废除了农业税和三提五统等各种款项,农民的负担大幅度减轻。根据统计,取消农业税给农民直接减免各种税费负担1300多亿元。

 

  在“多予”上,除了发放种粮补贴,鼓励农民的种粮热情,还加大了对“三农”的投入。中央财政“三农”投入从2003年的1754.5亿元增加到2011年的12286.6亿元,8年间增长了6倍,年均增长25.4%

 

  除此在外,社会保障体系也第一次覆盖到了农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逐步在全国范围推开,并在2012年实现了制度全覆盖。

 

  今年初,50岁的郑彦亮花1000元办理了新农保。按照规定,他只要每年交100元的保险金,就能在60岁之后领上养老保险。而他78岁的老父亲,现在已经领上了每月70元的养老金。这些,让农民郑彦亮很高兴。

 

  “过去只有在城里上班才有养老保险,现在我们农民也能有保险了,心里踏实多了。”郑彦亮说。

 

  在“放活”上,国家放开了粮食购销,购销主体开始多元化。同时还打破了劳动力市场的城乡分割,取消了限制农民流动的政策,提出要公平对待农民工。这项政策也给农民带来了好处。郑彦亮的弟弟和儿子都是长年在城里打工,每年的打工收入远远超过农村的种植养殖收入。

 

  郑彦亮在农村算得上比较富裕的,对于孤寡病残等低收入者,新的惠农政策也给他们带来好消息。2011年,中央决定将农民人均纯收入2300(2010年不变价)作为新的国家扶贫标准,比2009年提高92%,更多农村低收入人口被纳入扶贫范围,生活有了基本保障。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韩俊认为,十六大以来的十年,是中国“三农”发展的一个黄金时期。这十年农村改革遵循的基本逻辑就是“少取多予放活”。他认为,中国的一系列农村改革,不仅有利于农民,对整体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有益处。比如从城镇化来说,目前中国城镇化率已达到51.3%,这是一个转折点。而中国城镇化最重要的一个推动力就是农民转移就业和跨地区流动。

保障农民地权

 

  经过十年惠农政策,农村发展有了迅速的提升,但值得警醒的是,城乡之间的差距仍然是鸿沟待补。

 

  这鸿沟体现在许多方面。首先是收入。根据社科院发布的2012年《农村绿皮书》,2012年城乡收入差距有望延续前两年的态势继续下降,达到31的水平。但有不少专家并不同意这个判断。国务院参事刘志仁认为,现在还不能做出城乡收入差距出现下降拐点的判断。

 

  他提出,目前计算农民的纯收入,是把各种未卖出的农产品包含在内,并没有剔除农民的生产性投入,这部分本身需要扣除的。如果考虑到这个因素,实际的城乡收入差距要更大。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农村部部长徐小青、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等多位专家也对农民的持续增收表示担忧。根据他们的研究,农民增收主要来自两大原因,工资性收入增长和农产品价格增长。但是考虑到未来经济增速放缓可能对农民收入的影响以及农业成本增加等原因,很难保证农民的收入能够持续增加。

 

  而经济学者华生则提出警告,比收入差距更严重的是城乡之间的财产差距。由于城市房价飙升,城乡财产收入差距迅速拉大。

 

  除了收入差距外,城乡之间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方面也存在着巨大的差距。

 

  如何让农村获得持续发展的动力?多位专家直接点题:关键在于农村地权保障。

 

  记者在采访中曾遇到一对安徽的农村夫妻。夫妻俩进城打工二十多年,孩子也在城里上学,稀里糊涂之间,农村的土地竟然没有了。一家人成了城里没有房、农村没有地的漂泊者。这虽然是个例,但也体现了农民地权没有得到充分保障的现状。

 

  韩俊认为,下一步深化农村改革的难点,首要就是农民地权保障问题。他认为,当前要尽快给农民颁发具有明确法律效力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和宅基地使用权证书,让农民清楚知道自己的合法权益,要防止以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为名强征农民的土地。

 

  对于部分地区以土地权换取市民权的做法,韩俊呼吁,应加以禁止。土地不是国家无偿给农民的一种福利。应该让农民带着土地权利进城,成为新市民。

 

  华生也提出建议,国内应该建立两级土地流转市场,平等、公正的对待农民手中自留地和宅基地,让其能获得相近金额的补偿款,也可减少强拆、强征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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