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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发展系2017年博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工作方案(2017-05-04)
作 者:      发布时间: 2017-05-04 21:16:00

  根据《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特作如下规定:

  1.复试定于201758日(星期一)上午9:30开始。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查,查验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学位证书原件、学历证书原件(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认证证书)等关材料。应届硕士毕业生交验学生证及应届毕业生证明。对于拟录取的应届毕业生,在入学报到前查验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并将《应届毕业生学历学位证书审查表》(见研究生院网站文件下载处)及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交招生办。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复试时还需提交以上材料的复印件

  2.携带硕士阶段的成绩单、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科研成果证明书、学习(工作)中的获奖证书、专家推荐信、自我评价、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材料。复试时将组织专家进行认真评估,评估结果将作为录取与否的重要依据。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录取。在报考材料中已有的不用提交

  3.复试采取面试方式,复试成绩200分。120分为合格,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含外国语综合能力测试(含口语及听力),50分。对同等学力考生,复试阶段须加试(笔试)两门本专业硕士阶段主干课程,百分制,60分合格,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入学考试总成绩为初试成绩(总分300分)和复试成绩(总分200分)之和。每名复试考生面试时间约20分钟(含外语测试)。

  4.复试中要参考考生在学校期间的学习成绩,科研活动及工作业绩。同时,了解考生的思想品德表现,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得录取。由考生所在单位出具考生现实表现证明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印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也可在复试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导师等与考生进行有针对性的面谈,直接了解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情况。审查注意事项:政审表中“档案所在单位名称”、所盖的印章应与考生报名库中所填写的单位名称一致。如果单位有变动,考生应出具相关说明,同时提供相关单位的证明。

  5.复试期间组织合格考生在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做入学考试的常规体检(含肝功能),须空腹。体检安排在59日(星期二)上午

  6. 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以初试总成绩、复试成绩相加决定复试考生排名。复试合格者还需体检、政审合格,并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复试资格乃至复试成绩合格不等于必然录取。

  7. 复试合格考生的研究方向与导师,由复试小组根据考生所填报志愿,结合考生在复试中的表现、原有专业背景等因素确定。

  8. 录取考生均须交纳学费(学费 10000 /年)

  考生应于201758日(星期一)上午910,持以上规定的各种材料到北京建国门内大街5号中国社会科学院13层中段1330农村发展研究所会议室参加复试。59日(星期二)上午统一组织复试合格考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 考生应在复试时带来档案所在单位开具的政治表现证明。(政审表见附件)

  « 以上所列各种证件及所需提交材料,关系到能否复试和复试的重要参考,务必带齐。

  « 复试录取期间事情很多很急,务必随时查看电子信箱,尤其务必保持手机畅通

    话:8519647785195645

  联系人:张  、王            E-mailzhangb@cass.org.cn

  监督举报电话:研究生院81360314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农村发展系

                                                              2017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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